住建厅新规:2025年4月1日起这类人群须持建造师等执业资格
日期:2025-07-07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了一则重磅新规◆★◆◆,引发行业广泛关注。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造师等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这一新规的出台■◆★,标志着工程总承包行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规范化时代。
除了资质要求,新规还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负责人需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此外,负责人还需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这些要求的提出,旨在确保工程总承包项目能够高效★◆◆◆■◆、有序地推进■★。
广东则通过启动“电子证照核查”机制,对工程总承包负责人的证书状态进行严格审查。深圳某国企的EPC项目经理因证书过期被暂停职务,导致项目延期并被罚款超百万。这一案例再次警示行业■◆★★■■,持证上岗不仅是新规的要求,更是职业发展的硬性门槛。
新规的出台,不仅提升了工程总承包行业的规范化水平,也为从业者的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证书不再是★◆■■“加分项◆■◆”,而是“入场券★◆■■★”★★■★■。从◆◆“能者居之”到“持证上岗”,新规的实施杜绝了“草台班子■◆★◆★◆”乱象,为工程质量和安全提供了双保险。
对于从业者而言,新规意味着职业发展的分水岭。持证人员更熟悉规范标准,具备更强的项目管理能力■■★,更容易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而对于企业而言,新规则要求其加强内部人才培养,提升团队整体素质,以适应行业发展的新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还明确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人员需承担质量终身责任◆★★■■。这意味着,相关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需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新规明确指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且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对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领域■◆■■◆■,负责人则需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这一要求不仅提升了项目负责人的专业门槛,也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提供了双重保障。
新规的实施,标志着工程总承包行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通过规范化管理,行业将更加注重质量和安全■■,推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健康发展。未来,随着更多地区出台类似政策,工程总承包行业将迎来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的时代。
新规还对工程总承包方式的适用范围进行了限制。概(估)算的工程费用部分在2亿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除外),不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此外,已经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工程,也不得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这些限制措施有助于确保工程总承包模式在适用范围内得到合理运用,避免因模式选择不当导致的问题■★★★。
从全国范围来看,福建并非首个对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提出硬性持证要求的地区。近年来★◆★★◆,江苏、浙江★◆■■、广东、湖北◆◆■■◆、河南等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要求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这些地区的实践表明◆■,持证上岗不仅提升了项目管理的专业化水平,还有效降低了工程风险,提高了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方面,新规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建设单位需严格执行预付款、施工过程结算等制度,并按时向农民工工资专户足额支付人工费用◆★■。同时,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得低于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且不得以预算未审核等为由拒付工程进度款。这一规定有助于保障工程顺利进行,避免因资金问题导致的停工或延误。
湖北和河南也在新规执行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湖北2023年的抽查显示,持证负责人的项目质量投诉率降低了40%★■■。武汉某医院的EPC项目因负责人持证齐全,提前3个月竣工,赢得了业主的高度评价■★。河南则将负责人持证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郑州一建凭借持证团队★◆★■◆■,中标率提升了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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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江苏为例■◆★■★,2022年出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工程总承包负责人需具备一级建造师和高级职称。南京某地铁EPC项目因负责人仅有职称而无建造师证■■,被勒令更换★■★◆★。这一案例凸显了新规执行的严肃性◆■■★。在浙江,杭州亚运村配套项目的招标中,有3家企业因负责人资质不符被废标,进一步证明了持证上岗的重要性。